本协议是您与XXX公司(以下简称为“面膜时间”)之间就面膜时间所提供的服务及相关事宜所立订的契约,请您仔细阅读本注册协议,在您确认阅读并选择注册后,本协议即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一条 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1.面膜时间的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面膜时间”所有。客户同意所有注册协议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面膜时间的正式客户。客户确认:本协议条款是处理双方权利义务的契约,始终有效,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或双方另有特别约定的,依其规定。
2.面膜时间的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面膜时间”所有。客户同意所有注册协议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面膜时间的正式客户。客户确认:本协议条款是处理双方权利义务的契约,始终有效,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或双方另有特别约定的,依其规定。
3.如果您在18周岁以下,您只能在父母或监护人的监护参与下才能使用面膜时间。
4.“面膜时间”保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施行之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自决定拒绝服务、关闭客户账户、清除或编辑内容或取消订单的权利。
第二条 法律管辖和适用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适用之有效法律(但不包括其冲突法规则)。 如发生优品汇服务条款与适用之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有效条款继续有效。 如缔约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条 面膜时间服务
1.面膜时间的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面膜时间”所有。客户同意所有注册协议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面膜时间的正式客户。客户确认:本协议条款是处理双方权利义务的契约,始终有效,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或双方另有特别约定的,依其规定。
第四条 客户信息
1.面膜时间的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面膜时间”所有。客户同意所有注册协议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面膜时间的正式客户。客户确认:本协议条款是处理双方权利义务的契约,始终有效,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或双方另有特别约定的,依其规定。
2.面膜时间的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面膜时间”所有。客户同意所有注册协议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面膜时间的正式客户。客户确认:本协议条款是处理双方权利义务的契约,始终有效,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或双方另有特别约定的,依其规定。
3.面膜时间的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面膜时间”所有。客户同意所有注册协议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面膜时间的正式客户。客户确认:本协议条款是处理双方权利义务的契约,始终有效,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或双方另有特别约定的,依其规定。
4.面膜时间的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面膜时间”所有。客户同意所有注册协议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面膜时间的正式客户。客户确认:本协议条款是处理双方权利义务的契约,始终有效,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或双方另有特别约定的,依其规定。
5.面膜时间的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面膜时间”所有。客户同意所有注册协议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面膜时间的正式客户。客户确认:本协议条款是处理双方权利义务的契约,始终有效,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或双方另有特别约定的,依其规定。
第五条 客户依法言行义务
本协议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客户同意严格遵守以下义务:
1.不得传输或发表: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言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的言论,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
2.从中国大陆向境外传输资料信息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3.不得利用面膜时间从事洗钱、窃取商业秘密、窃取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
4.不得干扰面膜时间的正常运转,不得侵入面膜时间及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
5.不得传输或发表任何违法犯罪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的、不文明的等信息资料;
6.不得传输或发表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资料或言论;
7.不得教唆他人从事本条所禁止的行为;
8.不得利用在面膜时间注册的账户进行牟利性经营活动;
9.不得发布任何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或合法权利的内容;
面膜时间保有删除站内各类不符合法律政策或不真实的信息内容而无须通知客户的权利。
若客户未遵守以上规定的,面膜时间有权作出独立判断并采取暂停或关闭客户帐号等措施。客户须对自己在网上的言论和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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